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为统筹推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安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兴文县大坝苗族乡人民政府1名=•△、兴文县古宋镇第二小学校1名、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名★、兴文县麒麟苗族乡人民政府4名,共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工作内容详见《兴文县2025年5月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2.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单位管理,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请仔细阅读通告▪,严格按照要求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同时请保持电话畅通。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兴文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解释,政策咨询电话=。